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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医院,诊所 申请医保协议定点医疗机构有哪些条件?
答:(一)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医保定点规划;
(二)开业6个月(含)以上,群众反映良好,无不良投诉,无医疗责任事故;
(三)近1年内(不足1年的自开办之日起算,下同),未受过卫计、市场监督、物价等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
(四)规范经营,近2年内无非法行医、非法医疗广告、诊室外包等不规范经营行为;
(五)有与开展医疗保险服务相适应的医疗设备,规范的管理制度(内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以及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结算帐户,工作人员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退休除外)。退休人员需提供劳务合同;
(六)住院定点的医疗机构,床位数不少于20张(城乡卫生服务中心不少于10张),医院面积除以床位数不少于45平方米,工作人员数不少于床位数的1.3倍,卫生技术人员占全部工作人员的比重不低于85%;配备负责医保工作的专职人员至少1人;
(七)各种类型门诊部及诊所定点条件:经营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5名以上执业地点在本医疗机构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1名持有人力社保部门认可的初级以上计算机操作资格证书计算机操作员;
(八)门诊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必须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中心一体化管理的公立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
(九)对内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可申请门诊定点;
(十)民营医院及综合门诊部基本药物备药率在20%以上,营利性医疗机构申请定点须承诺执行物价主管部门医疗服务价格最高限价和医保支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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